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期)
关于报告编号为202313200泥鳅(淡水 活体)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康庄南路店销售的泥鳅(淡水 活体)的恩诺沙星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上述泥鳅(淡水 活体)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已经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