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23年3月份,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宁波奉化佰园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2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奉化佰园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豇豆进行抽样,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23年4月21日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NO:202303822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抽检批次豇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年4月24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宁波奉化佰园生鲜超市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剩余豇豆。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未收到相关产品反馈,召回数量为0。
(三)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