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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九期)

2023-06-21 15:54: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1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九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九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桑葚涉及新城辖区,现将抽样编号为XJC23330923325830038ZX的不合格桑葚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高云邻里中心E幢高云路149-151号的舟山市新城余高水果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为0.0162g/kg)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为0.0707g/kg)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二者均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3年4月7日向舟山市新城余高水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SP-ZC2300 99)。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桑葚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经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3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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