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批次不合格食品(葱、螺丝椒)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2023-05-31 11:21: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26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3-55)。

image.png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3-55)

根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我县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是:

标称玉溪黑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至本县并由长沙县泉塘街道宗佳蔬菜店销售的葱,标称深圳点筹农业供应有限公司销售至本县并由长沙县泉塘街道宗佳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对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长沙县泉塘街道宗佳蔬菜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葱、螺丝椒”。经本局执法人员调查,长沙县泉塘街道宗佳蔬菜店购进不合格批次“葱、螺丝椒”,共计5.3公斤,货值53元,至我局送达《检验报告》(2023年3月30日)之日,该批次不合格“葱、螺丝椒”已经全部销售出去。长沙县泉塘街道宗佳蔬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鉴于长沙县泉塘街道宗佳蔬菜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无主观故意行为,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调查。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义乌:打造“国际文化创客村”

  • 湖北着力构建食品安全“3个3”协同 ...

  • 浙江省安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 ...

  • 学深悟透 实干笃行 务求实效 以高 ...

  • “茶和天下·雅集”系列活动在多国举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