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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中应注意哪些

2023-05-31 10:09:20 北京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内容,现就房地产广告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以下提示:

一、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规定,房地产广告仅出现“117-151㎡”内容,未明确表明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建筑面积,涉嫌违法。

二、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含有“房价2年翻番、5年净赚3套”“月租金高于该地段平均水平20%-30%、前3年15%投资收益”等内容,涉嫌违法。

三、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含有“10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20分钟直达国际机场”等使用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涉嫌违法。

四、房地产广告中涉及价格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含有“6999元/平起”等内容,未明示价格有效期限,涉嫌违法。

五、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含有“买房能上某中小学名校、解决本市户口、解决就业问题”等内容,涉嫌违法。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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