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5月16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6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生产的槐花飘香(蜂产品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生产的槐花飘香(蜂产品制品)(生产日期:2022-10-13)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槐花飘香(蜂产品制品)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FXZY 0003S-2020《蜂产品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槐花飘香(蜂产品制品)。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福州源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对福州源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蜜(购进日期:2023-03-15)进行复检,检验结论:小蜜中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源达超市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小蜜。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