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4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我局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XBJ22330604310230392的小台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博顺生活超市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脂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3月31日向绍兴市上虞区博顺生活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3046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的2480.32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