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3年第4期)。
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3年第4期)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7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二)抽检基本情况。1、通告(2022年第57期)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小孔百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2、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小孔百货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3、淮安市清河区卫广饭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1、对于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小孔百货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鳊鱼和鲫鱼的行为,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主动予以配合违法行为的查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的裁量情形。该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9元,罚款2790元。
2、对于淮安市清河区卫广饭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筷子的行为,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淮安市清河区卫广饭店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