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合肥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达店销售的银发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全家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经营单位。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达店销售的银发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全家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
(一)抽检基本情况。合肥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达店销售的银发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经检验维生素A、维生素B₁₂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销售的全家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18日,经检验维生素E、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2年12月1日,合肥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达店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合肥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达店销售的银发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维生素A、维生素B₁₂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销售的全家福复合维生素片(营养素补充剂)维生素E、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涉案产品经检验不符合食品执行标准的情况,当事人采购时并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