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7日,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1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涉及四川省一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本地茄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四川省一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本地茄子(规格型号: /;购进日期:2022-10-11)。“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产品控制
经宜宾市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四川省一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计购进该批次本地茄子156公斤,现场核查时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
2.排查整改
经排查,四川省一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农产品均查验并收集了供货商相关资质以及销货清单,同时收集了农贸市场快速检测结论。宜宾市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其当事人严格把关购进的食品质量,诚信经营,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一定注意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3.行政处罚
经宜宾市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四川省一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进购本地茄子时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