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其中,涉及启东市斐奕超市销售的鳊鱼、如皋市正正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建华水产品门市部销售的鳊鱼、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区农贸市场(邱训泉)销售的鳊鱼、通州湾示范区陈建银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具体信息如下:
启东市斐奕超市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斐奕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斐奕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公斤,已销售1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斐奕超市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如皋市正正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正正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正正食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2公斤,已销售3.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虹桥市场芦建英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建华水产品门市部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建华水产品门市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建华水产品门市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建华水产品门市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80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区农贸市场(邱训泉)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区农贸市场(邱训泉)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锡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区农贸市场(邱训泉)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海镇区农贸市场(邱训泉)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5.9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通州湾示范区陈建银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湾示范区陈建银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湾示范区陈建银水产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湾示范区陈建银水产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