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据通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6大类食品19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周至县金涛水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冰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图案)冰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标称彬州玉之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南环路店销售的标称陕西贵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佰香林牌香菇,1批次总砷(以As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贵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销售的干炒瓜子(散称),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西安市冰泉饮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周至县四屯镇下三屯村东 | 周至县金涛水超市 | 周至县二曲镇东关正街71号 | 冰泉包装饮用水 | 18L/桶 | 图案 | 2022-10-18 | 铜绿假单胞菌║0,0,0,2,0CFU/250mL║n=5,c=0,m=0CFU/250mL |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2 | 彬州玉之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彬州市太峪镇·公主川村 | 彬州玉之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太峪镇公主川村三组 | 包装饮用水 | 18L/桶 | / | 2022-10-15 | 铜绿假单胞菌║0,0,0,0,11CFU/250mL║n=5,c=0,m=0CFU/250mL | 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3 | 陕西贵丰食品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街办南流村樊家组 | 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南环路店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2号 | 香菇 | 70克/袋 | 佰香林 | 2022-02-10 | 总砷(以As计)║0.73mg/kg║≤0.5mg/kg | 初检机构: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4 | / | / | 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陈仓分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东门什字西北角一楼 | 干炒瓜子(散称) | / | / | 2022-10-13(购进日期)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2g/100g║≤0.80g/100g |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