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其中,涉及常青菜市场(李根生)销售的生姜、启东市斐奕超市销售的生姜等。具体信息如下:
常青菜市场(李根生)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常青菜市场(李根生)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常青菜市场(李根生)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袋,共计2.5公斤,已销售1袋,共计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常青菜市场(李根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启东市斐奕超市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斐奕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斐奕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公斤,已销售1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斐奕超市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通州区二甲镇悦欧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二甲镇悦欧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二甲镇悦欧食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5公斤,已销售1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区二甲镇悦欧食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1.1元的行政处罚。
通州区第二集贸市场摊位张伟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第二集贸市场摊位张伟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第二集贸市场摊位张伟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公斤,已销售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区第二集贸市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2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如皋市梦林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梦林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梦林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公斤,已销售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梦林蔬菜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1.72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