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潮州市湘桥区小天使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湘桥义安中心被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潮湘市监罚字〔2023〕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潮州市湘桥区小天使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湘桥义安中心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02MAC22EHF06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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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剑敏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潮湘市监罚字〔2023〕1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3月起,在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街道义安路27号、29号铺面设立学生午间托管中心,为附近学生的提供午间休息服务,已取得营业执照。当事人自2022年9月1日开始,为了给午托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街道义安路铺巷19号1楼左侧租赁了一个厨房,自行在市场采购食材,之后由当事人员工温婉仙在该食堂制作午餐,再送至该中心由学生食用。当事人自9月1日开始,按每个学生每学期1500元或者每月300元收取午托费,为学生提供午餐及午间休息服务。至2022年12月8日被查止,共收取午托服务费用32000元。因当事人没有对午餐单独收取费用,对经营情况进行也没有具体记账,因而无法准确具体的计算出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额。当事人被查后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事实均予以承认。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6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2-16 | ||||
处罚机关 | 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