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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6号)

2023-02-14 11:11: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0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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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1号),涉及东莞市樟城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樟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粉条(非即食类)

(一)东莞市虎门港泰茶餐厅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樟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粉条(非即食类)(生产日期:2022/9/13,规格型号:5KG/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东莞市樟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处置工作,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属从轻处罚裁量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元整(¥3030),上缴国库;2、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51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伍万肆仟零叁拾元整(¥54030),上缴国库。

(三)东莞市樟城食品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生产车间进行消毒时使用了含有脱氢乙酸的消毒剂,脱氢乙酸原液配比用量用多了,导致该公司生产的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停止使用含有脱氢乙酸的消毒剂。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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