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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号)

2023-02-10 16:51: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9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刘德庆销售的油条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刘德庆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刘德庆于2023年1月11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油条制作使没有控制好明矾的添加。

整改措施:1.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2.进货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明;3.做好索票索证工作;4,在后续的经营中不使用明矾当作食品添加剂。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向刘德庆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1月19日向刘德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32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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