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9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依法对綦江区点点购超市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点点购超市排查本批次豇豆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点点购超市已于2023年1月4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豇豆种植环节使用了毒死蜱,毒死蜱残留周期较长,导致毒死蜱残留在本批次豇豆中。綦江区点点购超市进货时未查验该批次韭菜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区点点购超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加强供货链管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8日向綦江区点点购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2月5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向綦江区点点购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