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6日,浙江省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2022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15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惠萍蔬菜摊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5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惠萍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抽样编号为NCP22331123311330517)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8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遂昌小杰水果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8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小杰水果店销售的香蕉(抽样编号为NCP22331123311330544)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仍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7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