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NCP22120113111038600)。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NCP22120113111038600)
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NCP22120113111038600),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韭菜(购进日期:2022-10-27)。被抽样单位:王庄市场丁玉龙摊位。该批次韭菜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2mg/kg,实测结果为0.64mg/kg)。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1月21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韭菜3公斤已全部售出,本案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10元。经营者在其销售场所实施召回措施,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如实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拟给予减轻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元;2.罚款199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王庄市场丁玉龙摊位经营腐霉利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韭菜,非经营环节导致,但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