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8期)

2023-02-01 17:07: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8期)。

太仓市抽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4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镇邱正云水产摊的鳊鱼,生产日期2022-08-24,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养植环节兽药使用不当,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镇新湖绿悠悠蔬菜摊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8-23,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养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元、罚款200元的决定。

三、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惠尔卖超市的老姜,生产日期2022-08-23,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养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老酒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杨兰食品商行的老酒花生,生产日期2022-05-05,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一家编织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全力支持辖区 ...

  • 河北省河间市再制造产业为当地县域经 ...

  • 广西灵川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专 ...

  • 德州:16味香辛融入百年老汤,扒鸡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