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嫩豇豆)风险控制情况(2023年第7号)

2023-02-01 17:23: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31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号),涉及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经营的2022年9月12日销售的嫩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嫩豇豆共计6袋,抽样4袋,其余嫩豇豆已全部退货给供货商。当事人采购此批次不合格嫩豇豆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继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4日对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受委托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证据,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豪泰食品经营部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已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阳: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 ...

  • 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超、餐饮企 ...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经济开发区一家编织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全力支持辖区 ...

  • 河北省河间市再制造产业为当地县域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