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CY11期)。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CY11期)
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cy07期,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艺乐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艺乐幼儿园采购使用的鸡蛋(购进日期:2022年9月16日),经抽样检验,该鸡蛋的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0月1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艺乐幼儿园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o.XC2233030230413413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摊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鸡蛋。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蛋购进数量共计4.5kg,货值67.5元,已全部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