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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法维莱葡萄酒公司1批次葡萄酒被查出添加违禁防腐剂

2022-12-27 17:16: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0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葡萄酒被通报。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长春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抽检信息中,该公司生产的葡萄酒产品也被查出质量不合格。

本次公布的抽检信息显示,平顶山市新享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维莱葡萄酒公司”)生产的1批次思琪酒庄®诗蕊甜红葡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1/5/29),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3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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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超范围使用防腐剂所致。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葡萄酒、香槟酒、酒类饮料、果酒、其他酒的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长春市市场监管部门此前公布的抽检结果显示,法维莱葡萄酒公司生产的葡萄酒产品也被检出添加禁用防腐剂。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2年第39期)显示,标称烟台法维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柏隆堡红葡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7-1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结果为0.16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另外,法维莱葡萄酒公司因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此前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信用中国,山东省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8日对法维莱葡萄酒公司罚款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万元,违法事实涉及: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葡萄酒,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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