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6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6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4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昌元街道贺光芬副食店销售的“米线”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10月18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贺光芬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米线”是当事人于2022年9月6日从铜梁区赣闽食品厂购进的,购进数量5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米线”,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贺光芬副食店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莫廷坤销售的“泥鳅”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11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莫廷坤(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泥鳅”是当事人于2022年9月10日购进的,购进数量30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泥鳅”,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莫廷坤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荣昌区昌元街道启凤早餐店销售的“自制双色馒头”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11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启凤早餐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自制双色馒头”是当事人于2022年8月15日在其店铺内制作的,制作数量2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自制双色馒头”,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启凤早餐店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荣昌区昌元街道园绿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姜”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11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荣昌区昌元街道园绿农副产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老姜”是当事人于2022年9月28日从邓祥杰处购进的,购进数量10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老姜”,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无消费者前来退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零。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园绿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