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经营的姜】。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DC22450100620253418 | 样品名称 | 姜 |
购进日期 | 2022年9月6日 | 型号规格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镉(以Cd计)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由于是种殖环境的原因,市场监管部门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复查情况:当事人已停止采购该供应商的姜,严格管理供货商。
(四)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