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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一家水产店被给予警告

2022-12-26 15:45: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22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下陆区佰万水产店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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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陆区佰万水产店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下陆区佰万水产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4MABXLE3U43)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6日对下陆区佰万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进行了抽样检验。2022年9月29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222204005),结果显示该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下陆区佰万水产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皮皮虾于2022年9月6日从江苏供货商购进,购进数量为8斤,购进价格为35元/斤,销售价格为88元/斤。经营者赵明德购进上述食用农产品时未向供货商索要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购进的皮皮虾当天就已经销售完,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下陆区佰万水产店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之规定,2022年12月19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当事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供货商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关凭证。

经营户整改情况:收到报告的当天将店内未销售完的皮皮虾下架,更换了供应商。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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