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15日,湖北省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9日,本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通过大数据排查发现,由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B5C908038B5F6049541“食品名称:楚汉大麻饼(糕点),规格型号:400克/袋,生产日期:2022-09-01,被抽样单位:武宁超市,标称生产者名称:黄梅楚汉酥点坊,抽样日期:2022-09-0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的食品,追回上述批次不合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2.50元,并处以10000元罚款,合并执行罚没款 10042.50 元。
三、排查整改情况
一是发布召回公告。当事人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后立即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但因该当事人待售的“楚汉大麻饼”是季节性食品,加之与收到报告时间间隔太长,所以截至调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是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当事人对本次抽检不合格事件很重视,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请监管部门查找分析原因(生产控制环节,储存环节等),确保合格的商品进入卖场。
四、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9月1日,当事人黄梅县楚汉酥点坊生产“楚汉大麻饼”21.1kg,分析原因:一是原料保存不当或存放过久导致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二是生产过程中,对操作工艺控制不严,温度过高,时间过久,促使其含有的油脂加速氧化变质;三是成品包装不严,受温度、湿度的影响也会导致过氧化值增高,水分、空气、温度、光和杂质均可促使油脂酸败后产生醛、酮、酸致使产品酸价超标。2022年10月9日当事人收到谱尼检测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了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但因所抽食品是季节性食品,所以截至调查时已经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