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12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6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菠菜,现将抽样编号为DC22330900301131999的不合格菠菜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陆峰阳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应的菠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2年10月10日向舟山市陆峰阳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供应的食堂送达《检验报告》(SPJ202212145)。经查明,当事人采购使用上述毒死蜱残留量超标的菠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属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上述菠菜的供货者营业执照等材料,能说明进货来源,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