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生产2022年第15期)。具体信息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C22330281308434945的柿子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余姚市大岚柿林酒坊生产的柿子酒中甲醇(按100%酒精度折算)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余姚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柿子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5日作出编号为“余市监处罚〔2022〕128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不合格柿子酒17L;2.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