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28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2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销售的黄姜(姜)、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1、产品名称:黄姜(姜),购进日期:2022-07-0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 /,质量等级:/,检验机构: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标准指标:≤0.1mg/kg,实测值:0.410mg/kg。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产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2-07-0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质量等级:/,检验机构: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7mg/kg。复检检验机构: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实测值:0.23mg/kg。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监处罚〔2022〕411号),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有效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当事人为流通环节,黄姜(姜)的铅(以Pb计)项目属于重金属残留超标,可能为种植土壤环境因素造成;香蕉的吡虫啉属于农药残留超标,可能为种植环节未按规定使用了相应农药。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