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0号),涉及重庆市荣昌区宏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桶装饮用天然泉水)。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宏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桶装饮用天然泉水),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85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产整改,认真分析不合格原因,严把生产过程关键控制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原因分析,判断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及复查验收申请书。经复查验收,当事人已完成整改,同意其恢复生产。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桶装饮用天然泉水)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8.5元;4、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