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0月25日,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我县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食用农产品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食用农产品姜。被抽样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贤客来酒店。购进日期:2022-07-10。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丰宁满族自治县贤客来酒店经营销售丰宁满族自治县会民菜站进购的食用农产品“姜”经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采购食用农产品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所提供相关证据均能说明进货来源。对丰宁满族自治县贤客来酒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丰市监不处〔2022〕14号。
特此通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