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9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重庆市创一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1批次椒麻鱼调料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创一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椒麻鱼调料,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产整改,认真分析不合格原因,严把生产过程关键控制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原因分析,判断系工人误操作(不同类的添加剂混淆,把脱氢乙酸钠当作是柠檬酸添加)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并已向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及复查验收申请书。经复查验收,当事人已完成整改,同意其恢复生产。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椒麻鱼调料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生产过程中未做生产投料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给予警告;2、没收不合格的椒麻鱼调料91袋(1.5kg/袋);3、没收违法所得596.7元;4、罚款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