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2022-09-29 17:51: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陆伟业经营的豇豆)。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陆伟业经营的豇豆)

近期,我局在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陆伟业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2450103620300914

样品名称

豇豆

生产日期

2022-6-8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陆伟业

检验不合格

项目

噻虫胺

检验机构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陆伟业购进抽检不合格豇豆3公斤,已销售完(含抽样),库存为0。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1日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豇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南青市监处罚[2022]33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生产控制问题。

整改情况:1.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主动下架及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在储存、销售上注重产品的存放。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检测院强化质量基础设施集成运用 ...

  • “喜迎二十大”主题灯光景观亮相天津 ...

  • 探营捷豹、沃尔沃经销商:表现均衡细 ...

  • 让更多产业带“好物”被看见 优质国 ...

  • 非凡十年经济建设成就新闻图片展在京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