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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7号)

2022-09-14 16:09: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7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周锡良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6月2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的同批次生黑芝麻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周锡良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5kg,本局抽样2.1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生黑芝麻。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重庆市兴津汇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辣鸡翅(辐照食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7月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的同批次香辣鸡翅(辐照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市兴津汇百商贸有限公司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辣鸡翅(辐照食品)40袋,本局抽样8袋,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消费者已食用,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香辣鸡翅(辐照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持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其莉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鹿龟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7月1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江津区其莉食品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江津区其莉食品经营部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同批次鹿龟酒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其莉食品经营部予以调查。经查,当事人购进生鹿龟酒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购进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也未保存相关凭证,该批次不合格鹿龟酒数量无法计算,本局抽样5瓶,其余鹿龟酒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鹿龟酒。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江津区其莉食品经营部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食品经营部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经营的高山绿茶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7月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日的同批次高山绿茶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高山绿茶共购进4袋,本局抽样4袋,无剩余绿茶。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高山绿茶。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超市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山青白酒经营部经营的高粱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

2022年7月1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江津区山青白酒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江津区山青白酒经营部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7日的同批次高粱酒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山青白酒经营部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高粱酒共购进100升,本局抽样2升,其余高粱酒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高粱酒。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江津区山青白酒经营部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部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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