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7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长沙市雨花区润荣鲜森生鲜超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长沙市雨花区润荣鲜森生鲜超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 长沙市雨花区润荣鲜森生鲜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7月18日,执法人员前往该店送达检测报告(编号为№:XC22430111596101453)。经立案调查,2022年4月21日,当事人从供货商长沙市雨花区润区农副产品经营部购进涉案“2022-04-21”批次的黑芝麻2号共计5kg,单价为20元/kg,购货款共计100元。当事人对外发布了食品召回公告,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进货票据,检测报告。
长沙市雨花区润荣鲜森生鲜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7.94元,罚没款共计10157.94元。并于2022年9月5日对其下达了雨市监罚字〔2022〕3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