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8月16日消息,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第21期),涉及报告编号为SPJ202204464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海曙椒是辣饭店(丁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采购并使用不合格牛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的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
对于当事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8.4元;2、罚款5000元。上述罚没款共计5038.4元。(甬海市监处罚〔2022〕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