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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上半年净利腰斩货币资金骤降三成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被监管警示

2022-08-17 14:22:07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16日讯 大名城2022年半年报近期出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3亿元,同比下滑51.1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2774.8万元,同比下滑88.37%;扣非后净利润0.21亿元,同比下降54.06%。

分板块看,大名城房地产板块和金控板块上半年收入分别是20.43亿元和22.33万元,同比增幅分别为-51.11%和22.5%。

2022年上半年,大名城实现签约面积20.14万平方米,同比下滑23.77%;累计实现销售金额32.09亿元,同比下滑16.33%,续建在建面积256.43万平方米。

财务方面,截至2022年6月30日,大名城三道红线阈值为“绿档”,其中资产负债率67.31%,扣除预收账款资产负债率 33.60%,净负债率32.44%,现金短债比为2.37。不过,由于回购股份、规划借款、支付项目合作款等原因,大名城账上的货币资金较2021年底下滑了33.13%。大名城表示,期内采取了开源节流、减员增效等措施。

半年报显示,大名城期内仅获得了一宗地块,位于上海青浦区,成交价为88828万元。此外,大名城持有的待开发土地面积为91.58万平方米,其中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37.84万平方米。大名城表示,面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周期,公司坚持区域聚焦、深耕重点城市的投资战略,集中资金力量继续扩充上海土地储备。

不过,在半年报披露前夕,上交所公示了关于对大名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警示函显示,大名城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年度盈利,但实际业绩与预告业绩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分别达512.34%、522.48%,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披露不准确。同时,大名城迟至2021年4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此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时任董事长俞培俤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俞锦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时任财务总监郑国强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卢世华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燕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此外,大名城此次业绩更正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1月业绩预告披露后,叠加疫情突发造成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及购房需求下滑,影响公司对行业及未来发展的判断,进而影响了其对于存货等资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最终对房地产项目、项目车位等存货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7,500万元。鉴于突发疫情对公司前期作出准确的业绩预告确实造成了一定客观障碍,可酌情予以考虑。

上交所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俞培俤、时任总经理俞锦、时任财务总监郑国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卢世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燕琦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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