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通告(2022年第18期)。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通告(2022年第18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抽样编号为NCP22330206309330889的黄豆芽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范公子食品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年4月28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北仑区范公子食品店销售上述不合格黄豆芽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属于销售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做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7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06.7元。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