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2022年4月份,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工作中发现有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4月24日,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奉化金敏蔬菜配送服务部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检。2022年5月25日,收到一份由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编号为№202203710,显示经抽样检验,三唑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三唑磷,mg/kg;标准指标≤0.05,豇豆的实测值0.29,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23200.113-2018。
(二)处罚情况: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1元;罚款3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015.1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分析,原因应为种植环节使用农药不当,当事人已经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现已督促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