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一则处罚决定书,千川·柒里晴川项目未严格按方案施工,施工单位与负责人同被罚。
该公司在对千川·柒里晴川10#、13#楼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时,未严格按照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上述事实,以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沧州市住建局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罚款负责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