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7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据通告,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荣昌区2批次产品不合格。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如下:
一、荣昌区仁义镇农贸市场(胡应祥蔬菜摊位)经营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老姜,检验结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3月14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4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荣昌区仁义镇农贸市场的胡应祥蔬菜摊位的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检查现场未发现剩余该批次检验不合格老姜,已进行召回,目前召回数量为0。
(三)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25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排查,造成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推测为种植环节土壤中重金属富集造成的受污染情况,经营者因个人无法测量食用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且未做到采购食品时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材料,当事人表明在今后的进货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并加强食品安全自查。
二、喻文国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香蕉,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3月10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被抽样产品系当事人于2022年3月10日外购,共购进10kg香蕉。该批次香蕉,抽样2.08kg,剩余的7.92kg于2022年3月10日抽检当日销售完毕。现场未见该批次香蕉。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喻文国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喻文国进行了立案调查。喻文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且涉案产品数量少(10kg)、货值低(90元),危害后果轻微;经营者喻文国已于2022年6月24日停止经营行为并办理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当事人系从业以来初次违法,且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