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期)。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期)
涉及我区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2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二码头餐饮店生产的“渝小仙麻辣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二码头餐饮店2022年3月4日生产的“渝小仙麻辣鸡”,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产品抽检不合格疑因食品包装袋污染造成,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该批次包装袋,并要求其后续做好食品原材料及包装物消毒灭菌工作,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当事人在生产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北区二码头餐饮店生产不合格“渝小仙麻辣鸡”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江北区二码头餐饮店生产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江北区二码头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45元;2.罚款5000元。
二、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2022年3月15日),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重庆田浪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所销售的涉案韭菜数量较少,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启动召回程序,积极整改,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