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2022年第5期)如下:
1、北京宏锦振鑫商贸中心(炸鸡汉堡)
当事人操作间内有苍蝇,操作间墙面污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2、北京市渝隆祥餐厅(金渔轩)
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3、北京香夹黄馒头部(馒头,大饼,面条)
当事人擅自改变经营布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停止线上经营行为。
4、北京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星巴克长政南街咖啡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有后厨杂物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