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重庆市荣昌区吴远金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菜籽油抽检不合格被罚

2022-06-06 17:30: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涉及重庆市荣昌区吴远金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菜籽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值(KOH)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1月24日;食品名称:菜籽油,经抽样检验,酸值(KOH)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2月28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29日、4月26日分别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销售酸值(KOH)不合格菜籽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2.罚款1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原因可能是成品油贮存不当造成,已督促企业加强环境卫生、贮存管理及索证索票方面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等方面内容。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成品 ...

  • 重庆市云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千家油 ...

  • 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化妆 ...

  • 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会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