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乡宁县昌宁恩党水产门市部销售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乡宁县昌宁恩党水产门市部销售的抽样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的粉条,经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队于2021年10月1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商户并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粉条共购进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
因该商户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已通报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