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洪洞县辛村乡辛南村姣平干菜店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情况
抽自洪洞县辛村乡辛南姣平菜店销售的抽检日期为2021年8月9日的绿豆芽,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山西)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储运不当。整改措施是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