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洪洞县虹通大道永芳超市销售的土豆粉。
(一)抽检情况
抽自洪洞县虹通大道永芳超市销售的抽检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的土豆粉,经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土豆粉,共购进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过程控制不严。整改措施是进行自查,对店内商品质量进行复查,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