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号),涉及东坡区杜姐饭店使用的杯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杯子;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1年11月17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东坡区杜姐饭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使用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杯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24日该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三)经营企业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其他。使用前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整改情况:每次使用餐具、饮具前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