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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猪后腿肉检出不合格 天津市路路发大肉配送中心被罚

2022-04-26 17:03: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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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25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SC22120000001820004),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猪后腿肉(检疫日期:2022-01-19)。被抽样单位:天津市路路发大肉配送中心,标称生产者:香河新宇肉类有限公司。该批次猪后腿肉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氯丙嗪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不得检出,实测结果为7.3mg/kg)。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2月7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月19日购进涉案“猪后腿肉”5千克,货值金额130元,全部销售,违法所得5元。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案值金额较小,其违法行为并未造成较大危害后果,并积极整改,积极召回不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五)项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第九项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5元;2.罚款2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路路发大肉配送中心经营氯丙嗪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猪后腿肉,非经营环节导致。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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